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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行人該瞭解的因果論~下篇

子女的個性有「剛」有「柔」,年齡有「大」有「小」,學歷有「高」有「低」,而他們的朋友之中亦有「好」有「壞」,

個性溫和懦弱的子女可能離家出走或自殺,但是個性剛強又有一些幫派朋友的子女可能喝酒、鬧事、上妓女戶、打人洩恨或毆打父母,

子女不孝其實是一種「表相」,事實上所有的家人都是累世的「因緣果報」,才得以出生在同一個家庭,所以若處理不好雙方之間的因果關係的話,

那麼前世所結恩怨的業報便會立即顯現出來,整個宇宙萬靈蒼生的本靈與本性最初都是一樣的,哪有什麼父母、子女、夫妻、兄弟、妯娌、親朋好友的關係呢?

這些關係都是世間的「表相」而已,而每一個人的肉身軀殼也只是人生舞台上的「戲服」罷了,真正因果討報的主角就是隱伏在我們~

肉身軀殼中的不同靈體,而人生則是讓我們來圓滿累世的恩怨情仇,還債報恩,解冤釋結,肉身了業,靈格提昇,超脫三界。
 
因為大部份的父母都沒有悟道,因此對子女的管教、期望、干涉或意見…等等,大部份都是不符合中道的,處理的方式若是不符合~

中道的話,那麼自己造了什麼惡因就會在爾後得到什麼惡果出來,那麼什麼情形才是合乎「道」呢?就是只要處理的結果,能夠產生雙方都滿意的圓滿現象,那麼就是符合中道了;

父母有父母的要求,子女有子女的看法,完全按照父母的觀念或想法去做,則子女無法接受,但若全部按照子女的期望去做,

當然父母也不滿意,因此如果雙方都堅持己見,那麼雙方一定會發生衝突,長期衝突之結果則雙方就會結怨,因此不論雙方的關係是~

父子、母女、夫妻、兄弟或情侶都一樣,為什麼呢?我們自己心中的佛性或魔性都無法相處了,更何況自己以外的那些世俗關係呢?
 
關係都是「表相」,因緣果報的才是「真相」,雙方的關係再怎麼親密都不如我們自己心中的「佛性」與「魔性」或「善念」與

「惡念」二十四小時都膩在一起來的親密吧!因此千萬不要用長輩的威權、財物的誘惑或斷絕雙方關係的恐嚇來處理雙方之爭執,

當然子女對父母的情形亦是如此,因此很多的父母與子女誤解了孝道,將子女單一方面對父母的孝順當成了孝道,故產生了許多「不慈」與「愚孝」的蠢事出來。
 
「孝順」有可能符合「孝道」,但是「孝順」卻不等於是「孝道」,這一句話怎麼說呢?因為「孝順」的重點在「順」字,但

「孝道」的重點卻在「道」字,所以「天下沒有不是的父母」或「再怎麼不好他們都是我們自己的父母啊!」,類似這種的話就是在講

「孝順」而不是在講「孝道」,但是這種孝順的孝是愚孝,因為這種孝已經違反道的「圓滿」與「圓融」的精髓所在,

例如父母在販毒,他們要子女去送貨,那麼子女要不要順從父母的意思呢?媽媽在大賣場偷奶粉要子女把風,子女要不要順從呢?

子女對父母單方面的順從不是「孝道」,而是標準的愚孝,但是所有的教科書都沒有告訴世人這些重點所在,所以世界各地才會發生一大堆的「不慈」與「愚孝」之蠢事出來。

 《緣起法》云:「此生故彼生,此滅故彼滅,此有故彼有,此無故彼無」。
 
對於因與果的關係,我們應該要有正確的認識,許多人誤以為因果關係是宿命論,認為世人的一切得失成敗,都是由命運之神來掌握,

所有的努力是沒有用的,其實這個觀念是錯誤的,因緣果報其實跟「靈體」或「輪迴」有關,輪迴起於印度的梵書時代,而成熟於

《奧義書》,萬靈蒼生都是由「靈體」與「肉體」所組合而成的,肉體是由地、水、火、風四大假合之物質形成,

但是因果關係卻與靈體的輪迴有關,氣體、液體與固體等水的三態就是一種物質的輪迴現象,春夏秋冬則是四季之輪迴現象,

生老病死則是萬靈蒼生之輪迴現象,生化異滅是靈體的輪迴現象,成住壞空是物質的輪迴現象,而元亨利貞則是宇宙的輪迴現象,

地球之物質因為受地心引力之影響,無法離開大氣層,因此不斷的輪迴轉換形態,但是物質的本性是不會消滅的,故有~~

《物質不滅定律》之理論,而靈體本身無形無相能穿越時空,入水不溺、遇火不焚、跨燄不焦、遇金不削,遇土不埋,能穿牆過壁,

故沒有生死之問題,牛頓雜誌曾經報導「希格斯粒子」,其中有提到宇宙中充滿「某種看不見的東西」,它們不會與任何的物質碰撞,

因此包括太陽、地球或各種星宿…等等物質,他們可以直接以光速穿過,這些都是屬於靈體的部份,因此靈體不是物體、質體也不是氣體,而是宇宙間最小的「基本粒子」。

人往生之後除了業障與習氣之外,其他什麼都帶不走,這些習氣及業力正是投胎何處與投胎哪一道的重要關鍵,父母可以生我們的肉體,

但是卻無法生我們的靈體,因為肉身是在後天的物質界,而靈體則在先天的非物質界,所以人往生之後物質界的肉身屍骸返回大地歸土,

而靈體則返回先天的無極界,這是指悟道的靈體而言,其他沒有悟道的靈體~因為其外層已包裹了很多的濁氣墮入物質界,

所以只有在凡塵六道之中不斷的轉投胎,以期有朝一日能肉體徹底了斷業障,而靈體獲得究竟解脫,這才是人生真正的目的。
 
在靈體的因果業障方面,討與報雙方的關係如同陰陽一樣,所以會相互吸引而產生各種關係,以利業障之討報,所以緣不深的人~

是不會結為夫妻的,不是一家人也不會進一家門,因為靈體要無任何因果業障才能徹底解脫返回靈鄉,所以自己造什麼因一定會~

受什麼果報,如此才能陰陽平衡,所以害別人就等於害自己一樣,對別人好也等於是對自己好就是這個道理,這就是「自作自受」

與「自造自化」的道理,因為對任何人好與壞都是在造善業與惡業,如此都將導致自己的靈體墮入輪迴,所以宗教的千經萬典都在告訴我們不執、不著與不染即是此意。

粉絲專頁發表時間~~2015.02.27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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